1.合浦县水利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马自承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8年11月,马自承在合浦县城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婚礼当天违规使用婚庆用车9辆,且其中两台婚庆用车价值超过30万元。2022年5月,马自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浦县石康镇耀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劳崇南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宴席问题。2017年10月,劳崇南在石康镇耀康村委下屋垌新居操办乔迁宴席,违规邀请除近亲属外的时任村委干部陈某某等6人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1800元。2022年6月,劳崇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Copyright © 2018 中共合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浦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桂ICP备18005537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2102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