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合浦县闸口镇纪委收到县委村级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反映,该镇大路山村部分村干部在开展玉铁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 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很快,在查阅相关报账资料时,一张劳务费签领表引起了调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时任村委文书兼报账员苏某敏等4名村干部作为签领人被锁定。 “2016年2月,你和苏某谋等其他3名村干部在村里领取了4200余元的征地拆迁劳务费,有这回事吗?” “是的。不过那是按照当时县里的规定来发的,我们可没有违纪。”面对调查组的询问,苏某敏信誓旦旦地说。 “按照当时县里的征地拆迁工作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参与征地拆迁的村干部确实可以每天领取一定金额的征地津贴。可这签领表上写的却是‘劳务费’,这如何解释?” “有可能是我搞错支出名目了……都过去五年了,谁还记得那么清楚呀!”苏某敏的眼神略微有些飘忽,不敢直视调查组工作人员。 “如果是征地津贴,那对比其他报账材料,为何只有这笔费用没有附出勤签到表等资料?而是只附一张签领表?”面对苏某敏的搪塞,调查组直戳要害。 “这……”苏某敏瞬间变得面红耳赤,“当时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很大,我们几个村干部每天都走村入户做群众工作,有时候一忙就是一整天,饭都来不及吃一口,施工方看我们这么辛苦,就说给一点‘辛苦费’,我们也觉得拿点跑腿费没什么。”苏某敏一脸无辜,但依然心存不服。 “征地拆迁工作虽然辛苦繁杂,但都是村干部的本职工作,而且县里也给你们发了征地津贴,用作伙食和交通补助,你们再次拿施工方给的‘辛苦费’,实际上就是违规收受好处费,不管怎么讲都说不过去。”在调查组的耐心教育下,苏某敏认识到自身错误,坦白交代了违纪问题。 经查,2014年初,玉铁高速公路闸口镇大路山村段项目完工,施工方将己方群众工作经费余额4200余元打进大路山村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专户,并向苏某敏许诺这笔费用当作是补偿给村干部们的“辛苦费”,但苏某敏心存戒惧,一直未敢领取。2016年2月,根据县里关于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村(社区)统一注销各类专项工作经费账户,而村里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专户也在此次专项清理范围。眼看躺在专户里的4200余元“辛苦费”即将“付诸东流”,心存不甘的苏某敏在征得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苏某谋等3名村干部同意后,违规制作劳务费签领表,并以签领的方式将4200余元“劳务费”发放给自己及其他3名村干部。其中,苏某敏领取1200余元,其他3人各领取1000元。 “没想到这段陈年旧账会在五年后被翻出来,真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对组织的处理,我心服口服。”苏某敏向调查组工作人员检讨道。 今年10月,苏某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3名村干部受到批评教育。调查期间,4人均主动退缴了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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