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字彦章,号双溪,福建连江人。景泰元年(1450年)由乡贡授合浦训导(明朝文官官职名,位阶约为从七品)。 林锦到合浦县任训导的那段时间,社会治安相当不好,两广“瑶贼”蜂起,合浦民众遭到他们的大肆抢掠、杀戮后,死的死,逃的逃,一度致使合浦县至石康县(治所在今合浦县东北三十里石康镇)一带村庄,数百里荒无人烟。邻近州县的将吏,有的闭城自守,有的退缩观望,不敢驰援。林锦虽身为训导,学官一枚,但发誓与“瑶贼”势不两立,并以平贼为己任,为此,他多次向上陈述或上呈平贼方略。 当时廉州府辖内的防务虽明知“瑶贼”众多,侵扰不断,但各县的城内外防备都很差,广东巡抚叶盛对此很不满。在发现林锦分条上陈的方略,符合情理,颇有见地后,叶盛对他的军事才能赞赏有加,于是发文征召林锦,让他代理灵山县事务。 林锦不畏强暴,断案如神 天顺初年(1457年) 林锦到任灵山县,见到城池已经被贼人所毁,他十分心疼。在一时无法筹集到资金重修城池的情况下,林锦因地制宜,吩咐手下占据有利地形,斩木为栅,圈围五百多丈,并设置战斗守备的器具,对贼人严阵以待。贼人看到灵山县无懈可击,便不敢侵扰了。过了没多久,林锦任职到期,准备要调离。百姓得知林锦要离开灵山,纷纷说道:“林大人离开后,贼人一定会重来抢夺烧杀的,我们真的没有办法自保了。”于是,都躲到山里去了。叶盛得知此事后,向朝廷反映情况,并请求朝廷任命林锦为灵山县令。 天顺六年(1462年) 皇帝下诏,任林锦为灵山县令。老百姓听到林锦回任灵山的消息后,又都从山里走出来。这一年,年景不好,各地大饥荒,瑶民各部又出来劫掠,气势更加猖狂,灵山县深受其害。林锦单枪匹马进入瑶民营垒,传达诏令讲明利害关系,附近县的二十五部瑶民都听从了他的命令,但偏远之地的瑶民却不以理睬。于是林锦组织人马,派兵进剿,前后斩杀一千余人,将被贼人掠去的财物、人员悉数归还。寇贼平定之后,林锦又着力开展城池的建设,让手下的军民,拆除木栅,修筑土城,并在县境内的主要关隘设营驻兵把守,使人民得以安居。 成化元年(1465年) 廉州府被瑶民攻陷。因林锦在灵山县的政绩突出,叶盛和监司多次向朝廷推荐他出任廉州府知府。第二年,朝廷任命林锦为廉州府知府。这一年,又遭遇大饥荒,瑶民四处劫掠,洗劫了清和乡。林锦深入瑶地,劝解一千余人放下屠刀,不再抢劫。对顽固不化者,下令诛杀,还追还了民众被抢走的财物,安抚聚集流亡的百姓,此举又将廉州府的局势稳定下来。 成化八年(1472年) 石康被山寇攻陷。林锦向朝廷奏请将石康县并入合浦县。廉州府属县,常有匪患,为使地方长远安定,林锦设置了团河营、新寮营、洪崖营来抵御盗匪出没。灵山原为土筑城墙,易被雨水冲毁,如果遭遇贼寇攻袭,也不容易稳固防守。为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林锦将灵山土筑城墙改为砖筑城墙,并在各城门建谯楼,筑窝铺。此后,灵山成为廉州府重镇。 在合浦任职期间,林锦经常鼓励百姓重视农桑,多搞生产,教化百姓讲孝悌,他还重视教育,带头捐俸修建府学宫和具学宫,建书院,设蒙学、社学,聘地方上有学识、品质优良者任教,并购买民居,用来扩大孔庙的廊庑。在林锦的倡导之下,廉州的礼仪风行有继,学风方兴未艾。 由于廉州频繁遭遇匪乱,农业凋敝、民不聊生。林锦为发展廉州农业生产,减免税赋,劝民垦荒,种五谷,鼓励农民种桑养蚕,解决衣着问题。 林锦为人忠诚仁爱,在大政方略上有远谋,处置军队与老百姓之间的事务很有成效。林锦在廉州府为官三十二载,都在考虑如何造福百姓,他的功绩,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功德保障一方”。在林锦死后,直至清朝康熙年间,廉州府辖内的地方,都建有祠来祭祀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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