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原经理严广强违规送礼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严广强为了与主管单位合浦县住建局原局长林文辉(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在林文辉职权范围内得到照顾,多次送给林文辉节礼合计人民币77500元,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2019年4月,严广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合浦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原经理李坤华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合浦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为了与主管单位合浦县住建局原局长林文辉(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在林文辉职权范围内得到照顾,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由李坤华多次用公司资金送给林文辉节礼合计人民币11000元,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李坤华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4月,李坤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Copyright © 2018 中共合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浦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桂ICP备18005537号-1 桂公网安备 45052102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