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场镇滘头村委主任余彦支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10月,余彦支没有认真调查核实滘头村余某某、张某某两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致使该两户家庭申请农村低保获得审批通过,违规领取低保金共18700余元。2016年至2017年期间,余彦支对低保对象核查管理不到位,致使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三户群众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三户家庭违规领取低保金共26000余元。2019年4月,余彦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乌家镇乌家社区党支部书记黄志仕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7月,黄志仕在城市低保对象续保工作中,明知张某某、何某某两户家庭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却未能正确履行职责,不严格把关,致使该两户群众获批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违规领取低保金共5265元。2019年4月,黄志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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