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浦县看守所协警张焕海违法为在押人员私带物品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张焕海两次违法帮助该所在押人员私带书信,并且多次违法帮助在押人员私带其他物品进入看守所仓区。2018年12月,张焕海受到开除处分。 2、合浦县看守所原协警花永欢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问题。2018年8月,花永欢违法帮助在押人员私带信件通风报信,致使其他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2018年12月,花永欢受到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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