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浦县物资总公司原支部书记、总经理欧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0年至2018年3月,欧晖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其私家车保险费和修理费,以虚假填报差旅费的形式每月违规领取电话费,并将应由个人支出的油费、过路费混于公务开销中报销,共套取公款70780元占为己有。此外,欧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欧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70780元上缴国库。 2、合浦县物资总公司会计欧兴兰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0年至2018年3月期间,欧兴兰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审核该公司原支部书记、总经理欧晖的报销票据时流于形式,致使欧晖得以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套取70780元公款占为己有。2018年12月,欧兴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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